一是规范矿产流通秩序。对全市矿产品收购点开展全面排查,快速研判矿产品收购点合法性,清理整治在建项目涉矿问题,严厉查处非法涉矿流通,坚决维护合法供销渠道的畅通。截至目前,出动人员600余人次,检查涉矿企业12家,移交立案4件。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等部门会商协调,建立联席会议、情报共享、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联动合力,加大对滥开滥采易发的区域巡查次数,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非法采矿行为。截至目前,开展矿山执法巡查355次,暂扣挖机30台,立案查处25件,累计罚款122万元。
三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依托“12336举报平台”,及时发现和掌握重大违法线索,主动开展核查、违法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建立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信箱,积极倡导媒体、网络和公众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媒体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收到问题线索20条,受理群众举报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