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好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提高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耕地的有效保护,确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遏制耕地“非粮化”。根据《省财政厅等十九个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折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基〔2021〕9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保护耕地地力并探索将耕地地力补贴向粮农主体倾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实现“藏粮于地”战略部署,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上级下达我市地力保护补贴任务面积30.6万亩,补贴资金1483万元,涉及补贴16个镇(街道),预计兑现户数约为7.5万户,以上作为动态数据,最终以各镇(街道)上报数据为准,严格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村级造册申报、镇(街道)核实上报、农业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统发”工作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具体负责,以承包耕地确权(没有确权的可按二轮承包)面积为补贴依据,按时完成全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职责
1. 负责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强化实际生产、流转耕地补贴发放工作的宣传引导,指导村委会对基础数据和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比对,认真做好补贴发放公示。
2. 负责审核汇总辖区补贴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一折(卡)通账号、确权耕地面积、补助金额、手机号码等信息资料,并对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负责受理农户申请变更“一折通”相关信息业务,对“一折通”的分户、合户、销户等业务加强管理,并对已经死亡绝户和按政策规定不再继续发放的人员,要及时剔除并搞好新接收补贴人员信息报送。
4. 建立和维护本辖区的补贴发放数据库,妥善保管发放补贴档案资料,做到打印成册,装订存档,配合各级审计、监督、检查。
(二)市农业农村局职责
1. 负责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确权信息数据库维护和资料档案保管,提供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确权面积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为各镇(街道)提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调查纠正数据。
2. 负责审核汇总各镇(街道)上报补贴发放清册,系统提交市财政审批、代发银行发放,将补贴发放失败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
3. 负责综合调度,通报全市各镇(街道)补贴发放工作完成进度,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市农商行提出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和落实跟进。
4. 负责受理补贴兑现(农户)对补贴发放工作的查询服务。
(三)市财政局职责
1. 负责做好补贴资金调拨工作。
2. 保障工作经费。
3. 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农商行对“补贴发放”发生失误情况的整改。
四、发放流程
第一步:各村根据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和现地核实信息,采集录入“×××镇(街道)×××村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以下简称“村级补贴发放花名册”),按规定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纸质版加盖村级公章连同电子版报所在镇(街道)。
第二步:各镇(街道)审核汇总辖区各村上报数据,录制“×××镇(街道)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以下简称“镇级补贴发放花名册”),按规定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异议的“镇级补贴发放花名册”纸质版经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审核。
第三步: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审核各镇(街道)汇交“镇级补贴发放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无异议后,转交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
第四步: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将“镇级补贴发放花名册”电子数据版导入“一折通”集中统发系统,推送给市财政局、代发银行发放。
第五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系统提示错误或存在问题账户反馈各镇(街道)再核实,各镇(街道)修改更正后按原渠道报送,再次进行发放。
五、补贴要求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土地确权或二轮承包)的种地农民,但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二是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三是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撂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六是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农田“非粮化”。
(二)补贴标准
按照上级资金文件要求,以耕地确权颁证的面积为补贴依据,但是单户面积较大被视为异常数据的,本年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兑现依据,待核实无异议后再按照确权颁证面积,2024年发放标准为48.45元/亩。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纳入本年度统筹发放。
六、时间安排
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统发工作,自《方案》印发后启动,该项工作涉及农户多、时间紧、任务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市农商行要保持沟通协调,充分总结上年度发放工作经验,超前谋划,强化调度,力争6月底兑现完成。
七、保障措施
为强化对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龙安平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母先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 建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龙永章 三棵树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晶戈 凯棠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顺飞 湾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范钟棠 旁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胜乾 万潮镇人民政府镇长
冷育贤 炉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蒋祖行 大风洞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东桥 碧波镇人民政府镇长
丁钟龙 下司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红一 龙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 军 舟溪镇党委副书记
王建佳 鸭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才俊 开怀街道党委书记
姚源旭 白果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洪渊 湾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龙腾 白午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母先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安忠、杨競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龙文良、汤尧、王廷忠、杨占海同志为成员。统筹调度全市各镇(街道)地力补贴发放工作,协调解决各镇(街道)反馈上报问题。各镇(街道)要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对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辖区内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
各镇(街道)、村两委搞好地力补贴政策培训和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村级公示栏,村级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农户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知晓度,提高发放兑现的及时率和精准度。
(二)强化公示
各镇(街道)严格执行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两级公示制度,在村级公示不少于7天,在镇级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及时处理好公示反馈相关问题。
(三)加强监管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要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从核定到领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发放过程存在问题,农户反映问题进行查实整改。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一户一人,应补尽补,精准发放,及时发放。
(四)责任追究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粮食安全生产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