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739508 信息分类 政府公文
发文机构 金宝搏188论坛 发布日期 2025-05-06
文号 凯府办函〔2025〕5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金宝搏188手机端app下载 关于印发《188金宝慱手机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宝搏188手机端app下载 关于印发《188金宝慱手机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金宝搏188论坛 发布时间: 2025-05-06 17:20

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188金宝慱手机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188金宝慱手机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指导、基层主导、业主自治、市场运作”五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格局,加快推动物业管理行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加强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以红色引领、绿色发展、诚信服务、智慧物业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思路,持续改善宜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坚持穿透式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物业管理模式,着力解决部门监管中的“短板”问题,逐步推动物业管理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街道和社区物业管理力量进一步增强,党建统领的业主自治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化、多元化发展不断扩大,业主委员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小区居住品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居民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1. 各属地街道、社区是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基层工作的实施主体。

(1)各属地街道:负责积极指导和推进辖区业主委员会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发展党员,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指导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做好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会同市委“两新”工委督促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建立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建立完善街道物业管理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目标,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人员依法履职,及时研究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指导、协助和监督本辖区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和审查,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应该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监督其运行;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人员变更交接;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根据市、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和矛盾纠纷处理调解体系,组织协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居民委员会和调解组织等,开展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社区延伸,及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各社区:协助街道加强物业的管理和协调,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法律顾问等就地预防、排查和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并引导发挥居民公约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助组织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换届)工作;指导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起草表决;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对经营性收益、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日常活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助落实物业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协助实施社区标准化物业管理;参与物业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党员代表等共同参与的“红色物业”议事机制,共同商议解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2.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监管主体,要各负其责、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3)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统筹指导市信访局对小区物业矛盾纠纷相关信访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物业行业协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委“两新”工委指导市物业行业党委做好全市物业企业党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打造党建品牌等党建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建立群团组织,充分保障物业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并实时更新完善188金宝慱手机 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定全市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分析研究物业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及重大矛盾纠纷;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属地街道开展物业管理行政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全市物业管理宣传和培训机制以及行业诚信记录标准;批准前期物业招标备案和监督管理前期物业招标投标活动;指导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负责推进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州相关规定对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信用评价,会同相关单位建立“红黑榜”制度,规范物业行业管理秩序。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收费、小区停车场服务收费价格制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前期物业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对物业项目人防设施的建设使用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及维护管理防空地下室、改变防空地下室主体结构、拆除人防设施设备及危害防空地下室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出售人防车库(位)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接联系通信企业,督促通信企业做好小区内通讯设施维护、电梯轿厢及地下空间通讯信号覆盖事宜,配合协调解决涉及通讯方面的投诉纠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设备和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的意见;负责在住宅小区竣工规划核实阶段,审核物业用房的楼栋、楼层和面积规模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是否相符;负责业主共有物业权属登记;负责对住宅小区建筑物、构筑物等规划使用性质的认定;负责对住宅小区违规搭建进行认定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负责对确需变更房屋用途的,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对经营者与消费者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管;对收费行为的监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管,对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使用、维修、保养环节进行安全监管,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职能职责处理居民反映的供水、供电、供气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方面的问题。负责牵头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8)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负责指导物业企业和小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等不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9)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监管小区内从事学前教育、校外培训等教育行业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0)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小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负责二次供水水质、游泳池水质的卫生监督;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1)市公安局、州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影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督促各街道对小区的治安防控;负责指导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负责指导社区警务室建设;依法对物业服务企业保安队伍进行监管,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备案工作;根据《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2)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行业性、专业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指导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调解委员会健全各项制度,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扎实做好司法解释、疏导工作;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3)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做好社区(小区)养老机构、养老配套用房等的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4)市水务局:负责督促供水经营单位提供满足居民使用需求的供水服务;负责指导监督小区供水抄表到户工作;负责指导小区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小区所在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6)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小区内涉及公共市容环境卫生、公共城市绿化、公共市政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筑、违规装修等违法行为;根据《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相关规定对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行使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7)市信访局: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8)市消防救援大队、凯里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小区消防安全实施综合监管,督促和指导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对于小区瘫痪无法使用的消防设施设备,负责监督相关责任和义务单位启用应急资金修缮更换;负责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协助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应急救援等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9)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职责职能,统筹分派监督12345热线办件处理和回访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0)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企业:负责抄表到户的小区业主水表、电表、燃气管道及属于企业的相关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

各物业企业要切实履行物业服务主体责任,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行业规范性等文件规定内容,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有效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学习,优化物业服务管理方式,加强物业经理人、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基层物业员工的培训;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公示栏,定期在物业区域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就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收费标准、有偿收费内容标准及物业方面法律法规进行公示公开,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正确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职能

各小区业主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做好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议事规则依法依规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各项日常工作,不得乱作为不作为;选聘物业企业务必按照法定标准流程公开透明选聘优质物业企业进驻管理,全方位监督小区物业企业;街道、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督小区业主委员会日常规范运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断提高物业服务品质;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法律法规、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议,对业主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劝阻;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违法违规装修或违章搭建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和督促整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不得违反市场规律或合同约定加重物业企业负担,要充分运用物业企业、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等联席机制,建立协商议事、协同处置、资源共享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管理治理新格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强化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处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市、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和矛盾纠纷处理调解体系,对12345热线、市长信箱、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物业管理问题和矛盾纠纷,坚持问题导向,梳理突出问题类别,制定《188金宝慱手机 物业矛盾纠纷问题分类处置清单》(详见附件),按照“轻微矛盾纠纷社区化解、一般矛盾纠纷街道处理、复杂矛盾纠纷市级处置”的原则,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协同事项,实行闭环式管理,及时化解物业管理投诉问题和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属地受理、分级调处、协同化解”。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综合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二)加强监管配合。各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监管配合,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共同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各属地街道、社区负责本辖区小区内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配合做好宣传引导、思想教育等工作,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引导社区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的管理模式,负责托管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三无”小区。

(三)组建物管队伍。属地街道要加快配齐街道、社区专职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推动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加强引导物业市场各方主体回归本位,物业企业做好服务,业主委员会做好监督,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完善物业市场规则,属地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做好物业市场秩序维护,共同提升小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注重宣传引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属地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加强舆论宣传,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物业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每季度末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红色物业、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督促指导。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政府督查机构要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和改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责任,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附件:188金宝慱手机 物业矛盾纠纷问题分类处置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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